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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办事指南

    发布时间:2017-04-10 字体大小:【
  

一、补贴对象

符合补贴条件的本市各企业,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

 

二、补贴条件

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正常经营、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;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。

 

三、补贴标准

按符合条件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%给予稳岗补贴。

 

四、申请时间和程序

稳岗补贴每年申请一次,企业应在每年41日至6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。

因补缴等客观因素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稳岗补贴的,可在630日前向市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递交书面申请。

企业因客观因素或特殊原因逾期申请稳岗补贴的,应在当年1231日前(法定节假日除外)向市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并说明原因。

 

五、申请材料

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的,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。因补缴等客观因素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稳岗补贴的,向经办机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:

1.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需提供副本核对后退回);

2.《珠海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申报审核表》。

3.其它有关辅证材料。

 

六、经办机构联系方式

  稳岗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。 

 

稳岗补贴受理机构联系方式

经办机构名称

办公地址

联系电话

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

香洲红山路245312号窗

0756-2125692

0756-2120923

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

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1

0756-8688512

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

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3

0756-2227191

斗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

0756-5555092

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7号楼

0756-7263557

万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梅华东路3012单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

0756-2170177

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楼行政服务大厅

0756-3399147

高栏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高栏港大厦171705

0756-7268377

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
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劳动服务窗口

0756-86861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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